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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臺灣省政府為收容本省各縣市孤苦無依兒童及嬰兒,特於桃園、台中、高雄等三地設立育幼院,原隸屬於改制前之臺灣省政府社會處管轄。
本家原為三所省立育幼院之一,於民國三十七年正式成立,主要收容教養未滿十二歲家庭遭變故之失依失怙兒童,成立至今逾五十年,已嘉惠二千三百餘名兒童。主要服務中部八縣市,目前業務已由純為收容失依兒童的育幼功能,轉而擴大成為受虐、被忽視或單親家庭等不幸兒童的庇護場所,其保護的功能角色比重日漸增加。因應政府型態的轉變,本家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更名為<內政部中區兒童之家>並改隸內政部管轄;相信在新的組織架構下,本家更能本於服務品質至上理念永續經營,並展望未來有更多的社會資源加入,共同為「兒童福利」工作而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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